一、事项名称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二、办理依据
1.《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
2.《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院)
四、申请条件
城区范围内小区总体规划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以上及单体工程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房产测绘成果。
五、申请材料
1.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申请表;
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其数据光盘;
3.土地使用权证明(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6.人民防空建设许可证及人防图纸或人民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许可证(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7.规划总平面图(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8.经规划审批及图审合格的平、立、剖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
9.竣工验收备案表(经校验原件的复印件)
10.测绘项目合同;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书;项目检查报告;测量草图;房产图样本图;用户意见书。
六、基本流程
收件—审核—颁发房产测绘成果确认—告知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5000平方米以内的,3个工作日,每增加5000平方米以内的,增加2个工作日。结构设计复杂的综合楼, 5000平方米以内的,5个工作日,每增加5000平方米以内的,增加3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院
2.电话咨询:0633-797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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